本報訊  低保,本是照顧困難群體的民生政策,然而近日有霍邱縣三流鄉三流村居民反映,該村黨支部書記陳某的二妹等親友並不貧困,卻常年享有低保待遇。7月21日,新安晚報、安徽網記者趕赴三流鄉採訪。
    “我們村很多困難群眾需要幫助,為啥跟我們村書記沾點關係的人就能吃得上低保?”霍邱縣三流鄉三流村李姓群眾等人反映說,該村黨支部書記陳某的親妹妹,在街上開有服裝店、妹夫織網,有固定收入,卻吃著低保。陳某的另外一名親友李某,在縣城跑出租車,也吃著低保。還有一名吃低保的親友程某,家境也不錯。
  日前,記者在三流鄉政府斜對面找到了陳某妹妹的服裝店,她正在接待顧客。周邊商戶也證實陳某夫婦在這租房做生意已多年,她賣服裝,其夫則從事織網生意。
  隨後,記者找到了陳某的另一名親友李某家,他家是二層樓房。記者從霍邱縣出租車管理部門有關人士處證實:李某名下確有一輛出租車,在縣城跑生意。
  三流鄉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鄉長潘學明和民政辦唐主任介紹,該鄉共有30戶56人申辦了低保,其中C類有29戶53人。記者隨後在該鄉低保C類對象花名冊中,看到了陳某妹妹、李某和程某3戶家庭8人的名字。
  隨後經由潘學明聯繫,記者得以與村支部書記陳某“面對面”。
  陳某解釋說,雖然妹妹開了服裝店,但她有甲亢病而且孩子也有眼疾,且當初妹妹申辦低保時,三流街道與三流村未合併,所以最初是怎麼通過審核的他不清楚。至於2011年街村合併、他繼續當書記後,仍享受低保的妹妹是否重新經過入戶調查、民主評議、審核審查等程序,他表示與自己無關,在審批表上簽字,是鄉幹部讓簽的。對此,分管副鄉長潘學明稱,不存在鄉幹部非讓他簽字的情況。
  日前,記者又聯繫了霍邱縣紀委。紀委表示,已會同民政局介入調查,結果尚未出來。如果情況屬實,會讓有關人員退保,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本報記者  竇祖軍
(原標題:夫妻都做生意,憑啥還吃低保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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